珠海两套水价调整方案

发表时间:2020-06-10 16:25

Nipic_1082507_20091207090526024812.jpg昨日(12日)下午,珠海市发改局官网公布《珠海调整自来水价格听证方案要点》,拟将自来水综合价(不包括东区海岛)从2005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的每立方米1.83元调整为2.30元,上涨约25.7%,对低收入家庭继续实行优惠水价政策,并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听证会将于本月30日下午召开。



  根据听证方案,珠海拟简化水价分类,将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特种用水等5类水价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同时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实现经营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



  其中继续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合表用户),拟由每立方米1.58元调整为1.99元;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2.50元,其中工业用水价格拟由每立方米从1.65元调整为2.50元,涨幅约51.5%,行政事业用水价格拟由每立方米2.30元调整为2.50元。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维持现行的2.50元/立方米、6.50元/立方米不变。



  本次价格调整方案分为两套,拟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级差调整为1:1.5:2,方案一拟维持现行各阶梯水量基数不变,每月每户15立方米及以下水价从2005年的每立方米1.38元调整为1.70元,16-23立方米部分从每立方米1.85元调整为2.55元,24立方米及以上从每立方米2.35元调整为3.40元;方案二拟适当增加各阶梯水量基数,靠前级水量调整为20立方米以内部分,调价后为每立方米1.79元,第二级水量调整为21-30立方米部分为每立方米2.69元,第三级水量调整为31立方米及以上部分为每立方米3.58元。两方案中合表用户水价均为每立方米1.99元。



  对于水价调整依据,听证方案直指目前珠海水价与成本倒挂。根据《珠海市自来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0-2012年的自来水定价成本为1.84元/立方米,高于1.79元/立方米的实际平均水价。



  方案同时宣布珠海拟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由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联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方案分析了对居民与工业用户影响分析。按每户每月用水量20立方米测算,方案一每户每月自来水水费支出为38.25元,增加8.3元;方案二每户每月自来水水费支出35.8元,增加5.85元;年自来水水费支出分别占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0.4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