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表时间:2022-07-15 17: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CNECC20221007G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2-07-08,更正为:2022-07-1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7-29 09:30:00,更正为:2022-08-0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07-29 09:30:00,更正为:2022-08-03 09:30:00。

1.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采购项目”中商务部分评审因素“原材料供应保障措施(10.0分)”的评审标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采购项目”中“分值构成”评审标准内容更正为:

原内容: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55.0

技术部分35.0

报价得分10.0

更正为: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3.0

技术部分32.0

报价得分35.0

3.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采购项目”中技术部分的“配送方案”的评审标准内容更正为:

原内容:

配送方案(15.0) (15.0),(等次分值选择:0.0;1.0;5.0;10.0;15.0;

投标人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配送便捷性、管控价格的措施、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原材料管理方案、退换货承诺): 1)配送方案详细、科学合理,本项目针对性强的,得15分;2)配送方案较为详细、科学合理,本项目针对性较强的,得10分;3)配送方案的基本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5分;4)配送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的,得1分。5)无配送方案不得分。

更正为:

配送方案(12.0) (12.0),(等次分值选择:0.0;1.0;4.0;8.0;12.0;

投标人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配送便捷性、管控价格的措施、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原材料管理方案、退换货承诺): 1)配送方案详细、科学合理,本项目针对性强的,得12分; 2)配送方案较为详细、科学合理,本项目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 3)配送方案的基本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4分; 4)配送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基本需求的,得1分。5)无配送方案不得分。

4.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采购项目”中商务部分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的评审标准内容更正为:

原内容: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10.0) (10.0)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情况(本项最高得10分):1)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得5分,具有中级或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得2分,没有不得分;2)具有质量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5分,具有质量中级或以下职称,得2分,没有不得分;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的202203月至0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用工合同复印件等可证明投标人与其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5.0) (5.0)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情况: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得5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购买的202203月至0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用工合同复印件等可证明投标人与其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采购项目”中商务部分的“配送运输能力”的评审标准内容更正为:

原内容:

配送运输能力(4.0) (4.0)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冷藏运输车及普通货运车辆各至少一台),自有或租用均可,符合要求得4分,不能同时投入冷藏运输车及普通货运车辆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或租赁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租赁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且车辆租赁期不短于本项目的合同期。

更正为:

配送运输能力(2.0) (2.0)

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服务要求的配送车辆得2分,自有或租用均可,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或租赁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租赁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且车辆租赁期不短于本项目的合同期。

6.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采购项目”中商务部分的“检测报告”的评审标准内容更正为:

原内容:

检测报告(10.0) (10.0)

投标人提供近半年来(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倒推半年)任意时间所使用食品种类的检测合格报告(包括大米、蔬菜类、肉类、家禽类、水产类),每提供一个食品类别的检测合格报告得2分,满分10分。注:同一类别不重复得分,出具的检测报告委托送检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报告必须由具有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更正为:

检测报告(5.0) (5.0)

投标人提供近半年来(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倒推半年)任意时间所使用食品种类的检测合格报告(包括大米、蔬菜类、肉类、家禽类、水产类等),每提供一个食品类别的检测合格报告得1分,满分5分。注:1.同一类别不重复得分。2.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须是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供货协议/合同的合作方,检测报告必须由具有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如是与投标人有供货协议/合同的合作方,则还须提供供货协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采购项目”中 “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内容更正为:

原内容:

投标报价得分 (1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10 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更正为:

投标报价得分 (35.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35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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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中山市东区沙石公路8号

联系方式:0760-88809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仲诚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大鳌溪鳌长公路29号匠心东城里大数据产业园1号楼501、502、503、504卡

联系方式:0760-89832628、电子邮箱:zzcnecc@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60-89832628、电子邮箱:zzcnecc@126.com

广东正仲诚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